【野玫瑰】(第2/20 页)
烦燥了。于
是她把音源切换到cd,让赵传的声音淡淡的响起来:
「男孩看见野玫瑰,
荒地上的玫瑰。
清早盛开真鲜美[1]……「
她始终喜欢听老歌,于是眯起眼睛随着哼,但是她歌声却被后面一阵尖锐的
喇叭湮没。
叶玫皱起眉毛,抬头看看后视镜又看看前面,才发现前面的车已经开动好久。
「晚上做什么?回家吃饭,然后再继续对着cad通宵,顺便再谋杀一包香烟?」
起步的时候,叶玫这么问自己,但马上便摇头,「今天是周末,不应该这么委屈
自己。」
活着就不能委屈自己,这是叶玫的生活方式。
红色azda6随着她的操纵在路口转弯,水点随着车轮的转动飞溅。街灯和
建筑物的灯光朦朦胧胧地亮起来,隔着玻璃,晕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光圈。
雨,更大了……
fri9:30p
摩天大厦顶层的酒吧,俨然是这个浮华城市的至高点之一。
灯光昏黄暧昧,寻欢买醉的红男绿女窃窃私语或放荡调笑。小舞台上,长发
男孩抱着吉他唱歌,朴树的白桦林[2],然后是唐磊的丁香花[3]
有些伤感,有些忧郁。
每当烦的时候或者累的时候,叶玫总喜欢来这里买醉——开一瓶芝华士,点
一支烟,坐在吧台边上,俯瞰脚下的万家灯火。
身边有时沉静有时嘈杂,但都与她无关。
她始终只是看客,虽然觉得孤单,但也始终如此——越是在热闹的场合,便
越寂寞,因为自己始终无法融入。
所以她只是把杯子里芬芳醇香的琥珀色液体灌进喉咙,然后让自己的血烧起
来。
「小姐,能不能请你喝杯酒?」
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——这似乎是酒吧里男人向女人搭讪求欢最常用的
开口词。
叶玫还没来及回话,就感到那只有些粗糙的手掌放肆地搭上了她裸露的肩膀。
她本能地一缩,感觉肩头的鸡皮疙瘩冒起来。
直到她感觉那些鸡皮疙瘩彻底缩回身体里去,她才回头。
那只手还不尴不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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